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10日開設專欄,陸續公佈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一輪巡視整改情況。2013年以來被巡視的21個省份中,20個省份發現房產腐敗,占比達95%。而從本輪整改內容來看,“房產”領域仍是腐敗重災區。
  所謂“房產”領域普遍的腐敗現象,主要分為兩種類型。一類是以房產為介質的腐敗,例如“多占住房”和“辦公用房超標”,這一類腐敗現象與房地產行業本身關係不大,是官員通過自身權力謀取的特權福利,圖的是房產所帶來的享受。而與以權謀福利不同的另一類,則是嚴格意義上的房地產腐敗,即滲入到整個房地產開發行業每一個環節中的以權謀利,最典型的就是房地產中的官商勾結,這一類房產腐敗則不僅是圖享受,而是圖整一條產業鏈帶來的利益,這不僅關乎對社會福利的損害,更關乎房地產行業的發展方式、地方政府的政策導向以及地方經濟的拉動方式。
  在本輪中央巡視中,第二類“房產”領域腐敗即房地產腐敗,不僅普遍而且非常嚴重。以權謀私、官商勾結幾乎成為常態,例如,在福建、遼寧、山東、河南等地,少數領導幹部在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工程建設和選人用人等方面以權謀私;福建省全面查糾違規設置排他性條件、“量身定製”、定向掛牌的經營性房地產用地的行為。這些明顯的不公和利用行政權力設置壁壘,都是官商勾結的結果。甚至有些不只是勾結起來的“一個鼻孔出氣”,而根本就是一家人:從查處重大項目運作情況看,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招標、土地轉讓的案件比比皆是。
  在當前的土地制度下,土地所有權被壟斷,勾地權在政府部門手中,地方政府部門官員大權在握,卻缺乏法治環境的約束與保障,地方政府尤其是相關部門官員必然會利用手中行政權力與過度的自由裁量權為自己謀私利,於是予以好處的房地產開發商就與之結成利益同盟,在房地產開發的拍地、招標、建設各個環節中共同“得利”,甚至不惜讓家屬親自上場違法撈錢。這已經成為房地產行業的潛規則,即使有零星堅持守法的官員或開發商,他們的結局也不會是點亮整個行業而只會是被踢出局。這就是娃哈哈集團董事長宗慶後所說的“搞房地產需要‘敲’的章太多”,指的就是蓋章背後有尋租空間易滋生腐敗,而不去“敲”這些章是無法在這個行業生存下去的。
  某些地方政府官員與開發商的利益共同體,並不僅影響他們自身和房地產市場的生態,更在某種程度上導致了整體經濟對房地產的依賴,並影響政策決策的方向,從而在惡性循環中越走越遠,這才是最為可怕之處。每次房地產市場有一點衰頹之態,地方政府總是沖在最前面保駕護航,不僅是慣性使然,更是利字當頭,官員自身利益和地方政府財政都與房地產市場的命運緊密相連,怎能不為其衝鋒陷陣?所以,限購初出台已不斷有地方政府試探調控底線各種變相鬆綁,在今年6月呼和浩特率先放開限購被默許後,各地紛紛出台“救市”政策,進入9月,鬆綁解禁更是大升級。結果房地產市場尤其是二線城市再度被輓救,有報告指出,9月份30個典型城市新建住宅成交面積環比增長,單月市場成交已創下年內最高紀錄。
  在當前的土地制度下,官商勾結等“房產”領域腐敗還不會少。要徹底改變房地產行業的現行游戲規則,還需從土地改革與法治建設開始。  (原標題:[社論]杜絕“房產腐敗”,自土地改革和法治建設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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